1、應有銘牌,其中包括制造廠、篩布規格、篩子規格、出廠年月。
2、沒有傷痕、脫焊、篩布無皺折、松弛、斷絲、斜拉或粘有其它雜物等現象。供應商河北大宏實驗儀器有限篩布與篩框接縫要封死不留間隙,接縫部分寬約3~4mm。
3、透光邊長平均新篩0.080±0.004mm ≥0.110mm的孔數為零 0.097~0.110mm的孔數小于總孔數的6。
5、有效直徑:水篩125mm;干篩150mm; 高度:水篩80mm;干篩50mm。 注:只有篩布不符合要求的情況下為廢品。
水泥標準篩檢測用標準器具
6、分度值0.05mm的游標卡尺。
7、細度標準粉(二級)。
8、投影儀(顯微測量儀)或分度值為0.001mm放大35~100倍顯微鏡。
檢驗方法
9、三條要求均用目測。
10、在篩布的二個垂直方向分別選擇3個檢測區,每個方向檢測區的連線應不與經緯線平行供應商河北大宏實驗儀器有限,每個檢測區的長度為5mm,用讀數顯微鏡測量每個檢測區中每個孔的一相對邊中點間距離,然后分別計算。
(1)篩孔平均尺寸 W平均nWi? 式中:W平均——篩孔平均尺寸,mm; Wi——某一個孔的相對邊中點間距離,mm; n ——所測篩孔總數。
(3)找出所測篩孔中尺寸大于0.110mm孔數。 也可用標準粉重復測定二次細度來檢驗篩子,當平均篩余百分數與標準粉的給定細度相差±8.0以內時,即認為該篩孔在0.080±0.004mm范圍以內,可以認定合格,但不能給出篩布的具體尺寸供應商河北大宏實驗儀器有限。
11、使用中的篩子也可用第10條的方法進行檢測,用標準粉校驗時,校驗值與標準粉給定值相差±15以內時即認為篩孔在0.080±0.010mm以內。
12、用卡尺測量。
檢驗結果評定
13、新篩必須全部符合技術要求。
14、使用中篩子符合第4條技術要求即認為合格。
5.1 使用中檢定
5.1.1檢定條件
5.1.1.1樣品備置:標準粉25g
5.1.1.2檢定的儀器設備 a.架盤天平 稱量10 g
5.1.1.3環境條件 20℃±5℃
5.1.2 檢定項目和檢定方法
a. 用“GB1345-77水泥細度檢驗方法”進行
b. 外觀檢查:目測檢驗
5.2 檢定結果處理
經檢定符合本規程要求的水篩,貼上標識,允許繼續使用(不合格報廢)
Φ200 X0.08m;Φ200 X0.068;Φ200 X0.2mm;Φ200 X0.9mm;
主要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