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焰試驗儀是依據 GB5169.5-2008 /IEC60695-11-5:2004標準規定的模擬試驗項目。
針焰試驗儀是用規定尺寸 (Φ0.9mm ) 的針狀燃燒器,通以特定燃氣 ( 丁烷或丙烷 ) ,以 45°角定時定向施燃試品,視試品及引燃鋪墊層是否引燃及持燃時間和燃燒長度來評定設備內部因故障條件造成的小火焰的著火危險性。
針焰試驗儀適用于照明、低壓電器、家用電器、機床電器、電機、電動工具、電子儀器、電工儀表、信息技術設備、電氣事務設備、電氣連接件、輔件等電工電子設備及其部件、組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
試驗方法
1、調節火焰高度到12±1mm,火焰溫度從100℃±2℃升到700℃±3℃的時間為23.5s±1.0s。
2、將試驗樣品垂直安裝在夾具上固定好,將燃燒器與水平面成45°夾角,調節燃燒器
和夾具使燃燒器與樣品底面距離8mm或側面距離5mm。
3、在厚約10mm平滑的白松木板上緊裹一層娟紙,并置于施加針焰的試驗樣品位置下面的200±5mm處。
4、打開儀器電源,將試驗時間和觀察時間設定為30s。
5、火焰溫度達到后,啟動試驗開關,對試驗樣品、試驗樣品周圍的零件和鋪底層進行觀察,并記錄試驗火焰移開瞬間一直到火焰熄滅,或者一直到試驗樣品或它附近的零件或試驗用的鋪底層,再也看不到灼熱現象的燃燒持續時間。
針焰燃燒試驗機適用于家用電器、電子儀器、電工儀表、照明、低壓電器、電機、電動工具、信息技術設備電氣連接件、輔件等電工電子設備及其部件、組件的研究、生產和質檢部門,也適用于絕緣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體可燃材料行業,小火焰起燃源試驗項目。
針焰燃燒試驗機根據IEC60695-11-5:2004、GB4706.1-2005、IEC60335-1、GB5169.5-2008等標準中相應要求設計制造,模擬產品在故障條件下所產生的小火焰,對產品或材料進行著火危險性和燃燒性能試驗。GB/T5169.5—2008電工電子產品著火危險試驗。
1、燃燒試驗機及燃燒器尺寸:
(1)試驗室通風柜/試驗箱的容積應至少為0.5m3。
(2)產生試驗火焰的燃燒器應由長度至少35 mm、孔徑0.5mm±0.1mm,外徑不超過0.9mm的管子構成。
(3)燃燒器傾斜角度應能0-45度可調節要求。火焰尺為12mm±1mm。
2、計時器:計時器的允差應不大于0.5s。
3、火焰:溫度從100℃±5℃升高到700℃±3℃的升溫時間應為23.5s±1.0s。
針焰燃燒試驗機的校準條件和標準器
1、環境條件:
(1)環境溫度:10℃~35℃環境濕度:不大于85%
(2)負載條件:空載條件下校準(3)其它條件:設備周圍應無明顯震動和腐蝕性氣體,應無其它冷熱源影響校準結果。
2、標準器及其它設備:
(1)基本尺寸:試驗箱容積用鋼卷尺進行測量,燃燒器的孔徑用針規測量,火焰的燃燒器其它尺寸及火焰尺的尺寸用游標卡尺測量,燃燒器傾斜角度用*角度尺測量。
(2)計時器:時間計時器用電子秒表校準。
(3)溫度儀表:溫度儀表用標準鉑電阻溫度計及多功能溫度校驗爐校準。
3、燃燒試驗機校準項目及校準方法:
A、校準項目:
箱體尺寸、燃燒器尺寸、燃燒器傾斜角度、計時器、火焰尺及溫度儀表。
校準項目可根據實際情況和客戶要求進行選擇。
B、校準方法:
(1)外觀檢查:目測外觀及各部件無損壞、清潔,設備可正常工作。
(2)基本尺寸:試驗箱的體積用鋼卷尺進行長、寬、高測量并計算容積,火焰的燃燒器及火焰高度尺的尺寸用針規及游標卡尺測量,燃燒器傾斜角度應能0-45度可調節,用*角度尺測量。
(3)計時器校準:用電子秒表分別對施焰時間在10s、20s、30s、60s、120s五個校準點進行校準,持焰時間在30s校準點校準。升溫計時器在23.5s點進行校準。
(4)溫度儀表校準:將溫度系統連接熱電偶的銅塊和標準鉑電阻放入多功能溫度校驗爐的孔洞,盡量置于孔洞底部,分別設置多功能溫度校驗爐100℃和700℃,溫度達到穩定后,讀取三次溫度系統的溫度顯示值,取平均值作為溫度系統的實際顯示值。
針焰燃燒試驗機是安規測試的重要儀器,目前市場上的針焰燃燒試驗機許多是安老標準制造的,燃燒試驗機質量參差不齊,主要項目不一定符合標準的要求,為了保證燃燒試驗機的儀器符合標準要求,確保測量數據的準確,必須對儀器的主要項目進行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