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茶文化底蘊厚重、內涵豐富,蘊含著清和、儉約、廉潔、求真、求美等美好價值追求。但近年來,為了迎合個別市場特殊需求,加上茶葉生產企業和經營者“包裝越好、溢價越高”的利益算盤,出現眾多“雍容華貴”、“套娃”式的茶葉包裝。許多茶葉禮盒在結束最初使命后,難以二次利用,各種填充物更是百無一用,最后只能一扔了之成為生活垃圾,造成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
對此,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商品過度包裝治理的通知》,要求強化商品過度包裝全鏈條治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要求生產經營者應當遵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強制性標準,避免過度包裝,并明確了罰則。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GB 23350-2021)已于2023年9月起實施,要求茶葉包裝空隙率不能超過強制要求,包裝層數不能超過4層,包裝成本不能超過產品銷售價格的20%。
為開展好此項工作,保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改委、工信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供銷社六部門聯合下發了《茶葉過度包裝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成立了工作專班。市市場監管局在全系統召開工作推進會、培訓會。在端午、中秋、國慶等重點時段,對主城區,高陽、安國等縣(市)茶葉過度包裝治理工作進行專項督導,對茶葉集中銷售場所進行執法檢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動執法人員937人次,檢查經營戶669個,查處過度包裝案件15件。發放宣傳資料2.3萬份,開展宣傳活動265場(次)。
近日,市市場監管局在專項執法中發現,仍有個別經營者銷售的茶葉存在過度包裝違法行為。保定市蓮池區某茶行銷售的正巖肉桂茶葉,包裝空隙率應小于等于30%。經檢測,其實際銷售外包裝空隙率達到70.2%,超過國家標準一倍多。執法人員已責令其停止銷售上述茶葉,改正違法行為。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
茶葉適度包裝有利于商品銷售和品牌塑造。但過度包裝則會帶來多重負面影響。重“顏值”、輕“品質”的營銷理念,不利于茶葉市場的健康發展,與茶文化尚儉的意蘊背道而馳,與綠色低碳的新發展理念格格不入。茶業生產企業和經營者要自覺做抵制食品過度包裝的先行者和倡導者,更多在茶葉質量、口味上下功夫,在茶葉包裝中引入更多可循環利用的環保材料,推廣簡化包裝。廣大消費者也要樹立科學、理性的消費觀念,明確好面子不如好里子消費理念,自覺選擇簡單適度的包裝產品,拒絕為過度包裝買單。祛除過度包裝、推進綠色消費,這既是回歸和挖掘茶文化內涵的應有之義,也是倡導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的必然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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