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為促進生豬屠宰行業轉型升級,推動我省畜牧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意見等規定要求,結合我省畜牧產業發展實際,制定本規劃。
二、發展目標
一是屠宰產能布局明顯優化。到2030年,全省32個生豬養殖大縣每個縣至少有1個年屠宰生豬30萬頭以上的現代化屠宰企業。其中到2025年,在全省12個以上生豬養殖大縣,每縣至少有1個年屠宰生豬30萬頭以上的標準化屠宰企業。
二是屠宰加工能力顯著提升。到2030年,全省生豬年屠宰能力控制在3500萬頭左右,其中50萬頭以上屠宰企業達到30家、100萬頭以上現代化屠宰企業達到10家;小型生豬屠宰場點淘汰率80%以上。其中到2025年,全省生豬年屠宰能力控制在3000萬頭左右,其中100萬頭以上現代化屠宰企業達到7家、50萬頭以上屠宰企業達到20家;小型生豬屠宰場點淘汰率20%以上。
三是屠宰加工企業實力顯著增強。到2030年,各設區市重點培育1-2家以屠宰加工為引領的省級以上龍頭企業,全省培育30家左右年產值10億元以上集養殖、屠宰、加工、冷鏈配送一體化發展的全產業鏈龍頭企業。其中到2025年,全省培育10家左右年產值10億元以上集養殖、屠宰、加工、冷鏈配送一體化發展的全產業鏈龍頭企業。
四是質量安全水平顯著提高。生豬屠宰企業依法經營、標準化操作水平有效提升,質量安全、防疫安全、生產安全和環境保護的主體責任意識明顯增強,屠宰環節豬肉等生豬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8%以上,確保不發生重大肉品質量安全事故。
三、產能布局
重點在贛中南片區和京九、浙贛沿線生豬優勢產區生豬主產縣(市、區),重點建設一批標準化屠宰加工企業,引導發展生豬養殖、屠宰加工、市場銷售一體化企業,加快推進我省由“調豬”向“調肉”轉變。
四、重點任務
(一)加快淘汰落后屠宰產能
按照“上大去小、上新去舊”的原則,嚴格行業準入,嚴格執行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意見關于新建和改擴建生豬屠宰廠設計年屠宰能力規模要求,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穩步推進《生豬屠宰質量管理規范(GMP)》實施,按照質量管理規范要求,持續開展屠宰行業清理整頓,完善生豬屠宰退出機制,依法清理“三證不全”、屠宰設施設備陳舊、生產工藝落后、環保設施不達標的生豬屠宰企業。持續推進小型屠宰場點撤停并轉,引導撤并的小型生豬屠宰場點,通過整合、重組等方式,融入大型生豬屠宰企業的生產、加工、配送和銷售等產業鏈體系,轉為其購銷網點和分割配送點,解決市場肉品供應問題。
(二)推進屠宰標準化改造提升
充分發揮政府引導、企業主體作用,通過政策激勵等,引導和支持生豬屠宰企業加強屠宰設施設備升級改造,提升屠宰自動化智能化水平;要加強屠宰標準化能力建設,嚴格落實生豬屠宰車間設計規范、操作規程、衛生規范、消毒規范、肉品品質檢驗等標準和技術要求,提升屠宰規范化標準化水平。要按照質量管理制度化、廠區環境整潔化、設施設備標準化、生產經營規范化、檢測檢驗科學化、廢棄物處理無害化的要求,引導企業積極開展生豬屠宰標準化示范創建,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提升生豬屠宰產業整體水平。
(三)培育全產業鏈屠宰加工企業
支持養殖大市、養殖大縣發展現代屠宰企業,推進生豬養殖、屠宰加工、冷鏈物流集群式發展,推動生豬屠宰加工向產地下沉、與銷區對接、向園區集中,形成養殖與加工、產品與市場、企業與農戶協調發展的格局,實現養殖、屠宰、加工、配送、銷售一體化經營。支持大型屠宰企業采取整合、兼并、重組等方式,推動屠宰企業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上市融資,打造一批競爭力強、市場占有率高的生豬屠宰領軍企業,引領屠宰行業轉型升級。加大豬產品品牌建設,培育贛豬區域公用品牌,支持生豬屠宰和肉類加工企業,創建企業品牌、肉品產品品牌,重點培育已有一定市場占有率和影響力的豬肉品牌,形成以區域品牌為龍頭、企業品牌、肉品品牌為依托的贛豬豬肉品牌化經營格局。開發推廣“原料基地+中央廚房+物流配送”“中央廚房+餐飲門店”等模式,創新發展農商直供、預制菜肴、冷鏈配送、專賣專柜、在線銷售等新業態,適應現代生活方式的肉類消費。
(四)建立健全肉品冷鏈物流體系
支持發展覆蓋屠宰加工、儲存運輸及肉品銷售整個環節的冷鏈,建立全程“無斷鏈”的肉類冷鏈物流體系,逐步構建生豬主產區和主銷區有效對接的冷鏈物流基礎設施網絡。鼓勵現有生豬屠宰和肉品加工、流通企業建設預冷集配中心、低溫分割加工車間、冷庫、冷柜、
冷藏車等設施設備,提高生豬產品加工儲藏和長距離運輸能力,推進贛豬贛肉走出江西,開拓全國市場和國際市場。加快肉品冷鮮肉配送點建設,鼓勵發展冷鏈配送肉品銷售點,提高終端配送能力,推進城鄉肉品一體化供應,逐步形成“主產區集中屠宰、全鏈條冷鏈配送、主銷區冷鮮銷售”的屠宰銷售模式。引導和推廣冷鮮肉消費,提高冷鮮肉消費比重。
(五)持續規范屠宰行業秩序
督促指導屠宰加工企業認真落實產品質量安全、動物疫病防控、生態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肉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和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加強屠宰管理、檢疫檢驗人員隊伍建設,配備與屠宰檢疫工作量相適應的官方獸醫和協檢人員,配齊與屠宰量相適應的獸醫衛生檢驗人員。嚴格落實屠宰企業官方獸醫派駐制度,加強對畜禽屠宰活動的日常監管,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畜禽入場查驗、瘦肉精和非洲豬瘟檢測、肉品品質檢驗、清洗消毒、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完善“雙隨機、一公開”檢查機制,實施屠宰企業信用檔案管理,規范事中事后監管。加強屠宰環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提升肉品質量安全水平。加強屠宰智慧監管,充分用好省級屠宰視頻
監控系統,實現對屠宰重點環節和重點場所的實時監管;強化屠宰信息化與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推動農業農村和市場監管相關業務系統互聯互通,提高監管效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結合當地實際制訂本地區發展規劃或實施方案,明確本地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建設布局等。要堅持分步實施、分類指導,在壓減、整合現有小型生豬定點屠宰場點過程中,正確處理養殖場戶、屠宰企業、消費者等各方面利益關系,及時化解矛盾,保持社會穩定。要加強畜禽屠宰監管,按要求落實和派駐官方獸醫,保障畜禽屠宰監管工作經費。
(二)加強政策支持。各地要加大政策研究,制定出臺相關扶持政策措施。要統籌規劃,切實保障和落實新建或改擴建規模屠宰企業的建設用地需求。要加強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鮮活農產品“綠色通道”、無害化處理補助和金融支持畜牧業高質量發展等政策落實,支持屠宰企業發展。鼓勵支持屠宰企業加強對設備升級改造、肉品精深加工以及冷鏈儲運配送體系、質量安全追溯體系等項目建設。
(三)加強宣傳指導。完善屠宰技術專家庫,加強屠宰技術專家服務指導,提升屠宰企業規范化標準化水平。加強對屠宰管理人員、駐場官方獸醫人員和獸醫衛生檢驗人員的技術培訓與考核,提高人員專業素質和能力。要加強《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提升生豬屠宰企業和肉品經營者守法經營意識。要引導冷鮮肉消費方式,宣傳肉品科學消費常識,增強全民食品衛生和質量安全意識。要發揮屠宰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做到誠實守信經營。
(四)加強監督執法。要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市場銷售未經檢驗、檢疫或者經檢驗、檢疫不合格生豬產品等行為;要暢通舉報電話,建立監督舉報機制,嚴厲查處私屠濫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屠宰病死生豬等違法行為,嚴防小型生豬屠宰場點關停淘汰地區私屠濫宰行為的死灰復燃及反彈。要加強與公安部門的協作配合,強化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要加強生豬屠宰專項整治,保持對私屠濫宰等違法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落實“處罰到人”要求,依法實施行業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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