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正式印發《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下稱《方案》)。
《方案》提出具體目標:
到2024年底,引導報廢更新農業機械500臺(套)左右,報廢及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1200輛以上,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50輛左右,更新購置新能源公交車1000輛以上,更換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100套以上,報廢更新個人乘用車40000輛以上,置換更新個人乘用車30000輛以上,以舊換新電動自行車40萬輛左右,更新居民室內老舊供暖設施10萬戶左右。
《方案》明確,將由市農業農村委組織各涉農區統籌用于支持老舊農機報廢和報廢并購置同種類機具;市交通運輸委統籌用于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市商務局統籌用于支持個人乘用車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家電產品以舊換新、家裝等產品改造換新、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市城市管理委統籌用于支持居民室內老舊供暖設施及外窗更新提升。
對于個人消費者出售本人名下符合條件的舊車,購入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給予1.5萬元補貼,購入符合條件的燃油乘用車給予1萬元補貼;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等8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銷售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下面是原文↓
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環資〔2024〕1104號),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4年底,引導報廢更新農業機械500臺(套)左右,報廢及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1200輛以上,新購新能源城市冷鏈配送貨車50輛左右,更新購置新能源公交車1000輛以上,更換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100套以上,報廢更新個人乘用車40000輛以上,置換更新個人乘用車30000輛以上,以舊換新電動自行車40萬輛左右,更新居民室內老舊供暖設施10萬戶左右。
二、工作重點
(一)支持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聚焦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提高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報廢更新老舊農機積極性,在《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4〕4號)基礎上,報廢20馬力以下的拖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報廢
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
播種機等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按不超過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報廢并更新購置采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3萬元提高到6萬元。結合本市都市型農業發展需要,將旋耕機、微型耕耘機(田園管理機)、全混合日糧制備機、投(飼)餌機、增氧機、拉幕(卷簾)設備納入報廢補貼范圍,報廢補貼額原則上不超過同類型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額的30%。(市農業農村委負責)
(二)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按照《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于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交規劃發〔2024〕90號)明確的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等規定,進一步細化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快更新為低排放貨車。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8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5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萬元。(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等部門配合)
(三)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按照《交通運輸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交運函〔2024〕390號)明確的補貼范圍、補貼標準等規定,進一步細化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指導相關區和新能源公交車運營企業制定方案、籌措資金,開展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每輛車平均補貼8萬元;更換動力電池,每輛車補貼4.2萬元。新能源公交車動力電池更換工作應在確保整車安全的前提下實施,新能源公交車運營企業、動力電池更換服務提供商應遵循“誰主張、誰負責;誰更換、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資委、各區人民政府配合)
(四)支持個人乘用車報廢更新。在《商務部 財政部等7部門關于印發〈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75號)基礎上,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含當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納入《減免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的新能源乘用車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標準提高至購買新能源乘用車補貼2萬元、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補貼1.5萬元。消費者按本方案標準申請補貼,相應報廢機動車須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市商務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等部門配合)
(五)支持個人乘用車置換更新。落實《商務部等7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要求,著力穩定和擴大汽車消費,開展汽車置換更新補貼活動。個人消費者出售本人名下符合條件的舊車,購入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給予1.5萬元補貼,購入符合條件的燃油乘用車給予1萬元補貼。(市商務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市稅務局等部門配合)
(六)支持家電產品以舊換新。加強與相關電商平臺、綜合賣場、銷售企業等經營主體對接,制定出臺家電產品以舊換新操作流程、管理要求,原則上采用“支付立減”方式,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煙機等8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銷售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市商務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公安局、市統計局等部門配合)
(七)支持家裝等產品改造換新。結合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居家適老化改造、促進智能家居消費等需求,按照廚衛家電煥新、智能家居消費和適老化產品購置三個方向制定補貼產品目錄,原則上按照產品銷售價格15%的比例給予個人消費者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結合提升居民供熱質量和服務水平等需要,制定居民室內老舊供暖設施及外窗更新工作方案,明確補貼范圍、補貼標準、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等并組織實施。(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分別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委、市民政局等部門配合)
(八)支持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將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納入“2024消費促進年”活動,組織合規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的合格產品參加消費品以舊換新活動。加大以舊換新惠民支持力度,對交回符合條件的個人名下老舊電動自行車并換購新電動自行車的消費者給予補貼,鼓勵享受補貼的消費者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對交回老舊鋰離子蓄電池電動自行車并換購鉛酸蓄電池電動自行車的個人消費者,適當加大補貼力度。鼓勵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開展以舊換新,對消費者給予疊加優惠。(市商務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市場監管委等部門配合)
三、資金保障
(九)明確資金渠道。用足用好國家安排的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市財政局按照不得舉債籌措資金的要求落實本市配套資金,由市農業農村委組織各涉農區統籌用于支持老舊農機報廢和報廢并購置同種類機具;市交通運輸委統籌用于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市商務局統籌用于支持個人乘用車報廢更新和置換更新、家電產品以舊換新、家裝等產品改造換新、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市城市管理委統籌用于支持居民室內老舊供暖設施及外窗更新提升。(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強資金管理。市發展改革委要發揮綜合協調作用,牽頭做好項目組織和資金分配。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要加強監督核查,做好資金監控,切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市財政局配合各領域牽頭部門合理撥付資金,做好資金監控。對違反財經紀律的,及時收回資金,有關部門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動態監測調整。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牽頭建立調度機制,及時掌握各領域資金使用進度,每月組織分析總體情況和趨勢。如某領域實際資金使用情況與前期預測出現較大變化,其牽頭部門在負責領域內無法統籌解決的,由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部門間統籌調劑建議,提請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協調機制會議審定后調整資金使用安排,確保支持資金發揮最大效力。消費品以舊換新資金實行總量控制,各領域牽頭部門要把握力度和節奏,對本領域資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則安排使用。(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及時跟蹤問效。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門每月對工作推進、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實現等情況開展自評自查,及時將資金使用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報送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財政局匯總形成績效評估報告,經市人民政府審定后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組織實施
(十三)強化統籌推動。發揮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協調機制統籌作用,明確工作要求,壓實各方責任;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門對照國家明確的補貼標準和實施細則,按照本方案確定的支持政策,進一步細化具體措施并盡快組織實施,成熟一個啟動一個,不等不靠,不搞齊步走,加快推動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各區、各有關部門要一視同仁支持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冊地的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和電商平臺參與消費品以舊換新。交通運輸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優化小客車指標供給,按照相關規定適時適量調整指標額度。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產品質量和價格監管,強化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大缺陷調查和召回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查處價格欺詐等行為,大力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補貼申請人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發現存在利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補貼資金等違法行為的,由各區、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嚴厲查處。(市交通運輸委、市市場監管委、市農業農村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態環境局、市公安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做好宣傳引導。各區、各有關部門要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政務服務平臺等及時發布消費品以舊換新相關信息,強化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引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大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適時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鼓勵各區、各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組織等加強供需對接,促進先進產品和模式交流推廣。(市委宣傳部、市委網信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農業農村委、市交通運輸委、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原標題: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天津市加力支持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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