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貫徹落實<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的通知。
《實施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帶動全區報廢更新汽車7700輛以上、個人消費者乘用車置換更新1.5萬輛以上,家電以舊換新12.3萬臺(套)以上,家裝、廚衛、居家適老化改造等銷售額達到17億元以上,電動自行車以舊換新達到6萬輛以上,持續促進消費能力提升;報廢更新老舊營運貨車、老舊農業機械分別達到1240輛以上和800臺(套)以上,推動更新新能源公交車90輛以上,更換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動力電池380輛以上,積極爭取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支持項目建設,持續釋放投資消費潛力。
在加力支持設備更新方面,《實施方案》提出:擴大設備更新項目支持領域。落實超長期特別國債大規模設備更新專項資金支持范圍擴大政策,在支持工業、環境基礎設施、交通運輸、物流、教育、文旅、醫療等領域設備更新和回收循環利用的基礎上,擴大到能源電力、老舊電梯等領域設備更新,以及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和安全改造。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申報不再設置“項目總投資低于1億元”要求,支持中小企業設備更新。相關項目采取投資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對符合要求的項目,各地區要開辟“綠色通道”,加快辦理各項前期手續,積極組織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
支持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老舊營運船舶報廢更新以項目投資補助的方式予以支持。主要支持內河客船10年以上、貨船15年以上老舊船舶報廢更新。在報廢基礎上更新為燃油動力船舶或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的,根據不同船舶類型按1500—3200元/總噸予以補貼;新建新能源清潔能源船舶,根據不同船舶類型按1000—2200元/總噸予以補貼;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船舶的,平均按1000元/總噸予以補貼。符合條件的項目,各地積極組織申報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
支持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快更新為低排放貨車。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8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5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萬元。具體補貼實施細則由自治區交通廳根據交通運輸部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合理制定。
擴大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范圍。在《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農辦機〔2024〕4號)基礎上,對報廢20馬力以下的拖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報廢
聯合收割機、
播種機等并購置同種類新機具,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按不超過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將青(黃)飼料
收獲機、割草(壓扁)機、摟草機、飼料混合機、全混日糧制備機、擠奶機納入補貼范圍。具體補貼實施細則由自治區農業農村廳根據農業農村部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合理制定。
提高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標準。支持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6萬元。具體補貼實施細則由自治區交通廳根據交通運輸部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合理制定。
落實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補貼。對符合《關于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通知》(財金〔2024〕54 號)條件經營主體的銀行貸款本金,按照1.5個百分點進行貼息,貼息期限2年。金融機構要加力支持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各地要認真落實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積極組織申報財政貼息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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