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農業農村廳、安徽省財政廳印發《關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續實施好農業機械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通知》,決定從中央財政分配安徽省的農機購置補貼中安排資金,實施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對報廢老舊農機給予適當補助。補貼詳情如下:
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企業和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
補貼種類
中央財政資金補貼報廢農機種類為《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規定的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農業機械及其他重點機具,包括
拖拉機、
播種機、自走式全喂入稻麥
聯合收割機、自走式半喂入稻麥聯合
收割機、自走式玉米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含作業監測終端,下同)、機動噴霧(粉)機、機動脫粒機、飼料(草)粉碎機、鍘草機、谷物烘干機、茶葉烘干機、履帶自走式旋耕機、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等。
報廢條件
申請補貼的報廢農機的發動機等主要部件應齊全,來源清楚合法,機主應就機具來源、歸屬等作出書面承諾。納入牌證管理的農機需提供農機安全監理機構核發的牌證;無牌證或未納入牌證管理的,應當具有銘牌或出廠編號、車架號等機具身份信息。報廢農機的使用年限等技術條件參照以下標準執行:
(一)達到或超過報廢年限的:拖拉機(小型10年、大中型15年、履帶式12年),聯合收割機12年,水稻插秧機(手扶式8年、乘坐式10年),谷物烘干機8年,茶葉烘干機5年,履帶自走式旋耕機5年,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3年;
(二)安全隱患大、故障發生率高、技術狀況差的;
(三)農機損毀嚴重、維修成本高、無法修復或無配件來源的;
(四)國家明令淘汰的。
對未達報廢年限但安全隱患大、故障發生率高、損毀嚴重、維修成本高、技術落后的農機,經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同意后,允許申請報廢補貼。
補貼標準
中央財政農機報廢更新補貼由報廢部分補貼與更新部分補貼兩部分構成。報廢部分補貼實行定額補貼,補貼標準見《安徽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額一覽表》(附件1),更新部分補貼標準按我省農機購置與應用補貼政策執行。農用北斗輔助駕駛系統報廢補貼申領要以購置新設備為前提。報廢聯合收割機、水稻插秧機、播種機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按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本通知明確的擴大報廢補貼范圍(谷物烘干機、茶葉烘干機、履帶自走式旋耕機、植保無人駕駛航空器等)、提高報廢補貼標準政策實施期限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如有變動將另行通知。
注:本文由農機網(www.nongjx.com)整理發布,資料來源: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我要評論